基层关工委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阵地。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关工委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通过三年时间,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关工委组织规范化建设,精准发力、上下联动,实现全市基层关工委组织“建强班子、建好队伍、完善制度、运行规范、特色鲜明、提升水平”,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此,各级关工委将以固本强基为重点,以“五好”为标准,以“六有”为目标,着力在加强党的领导、提升站位上下功夫,着力在健全工作机构、配优配强工作班子、充实骨干力量上下功夫,着力在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壮大“五老”队伍上下功夫,着力在做强工作品牌、丰富活动内涵、培育更多典型上下功夫,着力在创新工作方式、建章立制、推进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为全面提升基层关工委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我市将按照“有班子、有队伍、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有作为”的“六有”目标,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关工委组织网络,并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五好”标准,选配好基层关工委班子成员,积极吸纳大学生村官、社区年轻干部、企业家进入关工委领导班子,不断优化基层关工委班子结构。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格局,形成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强大合力。健全完善关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共同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氛围。建立健全基层关工委工作制度,做到运行有制度、人员有职责、活动有安排、管理有规范,用制度建设推动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规范化开展。
同时,我市将着力在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壮大“五老”队伍上下功夫,并根据思想引领、文化传承、科技普及、法治教育、心灵呵护等帮扶工作要求,鼓励支持引导“五老”发挥专业特长,对青少年开展专业化教育服务。同时,通过建档立卡、登记注册等方式,对参与关工委工作的“五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五老”常态化退出和补充机制,形成相对稳定的“五老”队伍,探索完善“五老”、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相结合、关工委与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模式。
在抓好阵地建设方面,我市将进一步发挥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方志敏烈士陵园、小平小道纪念馆等红色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青少年参观学习、接受教育;充分依托党史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各具特色的平台,对青少年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把青少年活动元素融入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廉政教育中心及工青妇和司法机关等创立的各类平台中,通过同台唱戏、搭台唱戏、借台唱戏,使之成为教育青少年的载体和平台;依托“树家风、育新人”活动和名人故居、祖屋祠堂等场所,打造乡风、家风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秀美乡村、现代农业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示范基地作用,重视抓好青少年劳动科普教育和中小学生校外拓展训练。
此外,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和 VR等技术平台,构建科技、教育、共青团、关工委等各部门协同互通的智能化实践基地;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等人才资源优势,为广大青年搭建创新创业就业平台;大力推进“五老”工作室等服务载体建设,组织动员专家型、工匠型、技师型“五老”加入工作室,为青少年提供专业化的精准服务;加强关工委网络阵地建设,推动思想工作传统优势与现代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平台。
坚持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少年头脑,注重用青少年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教育。健全完善“两团一会”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关爱报告团“讲好”的功能、关爱援助团“做实”的功能、关爱基金会“开源”的功能,进一步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规范化开展。
紧紧抓住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注重抓好青少年文明行为养成,深入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依托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室等阵地,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照顾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重视抓好青少年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重大疾病传染等“五防”教育,参与净化网络空间和网吧义务监督活动,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防校园霸凌和黄、赌、毒工作以及学校“双减”等工作。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组织专业人员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等活动完美体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和推动作用,助力培养有理想、懂技术、会管理、会经营的乡村新型青年人才。充分利用市级关爱基金会工作平台,广泛吸引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参与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进一步活化关爱帮扶资金源头。持续推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普及宣传工作,教育引导青少年爱国守法,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并不断推进“树家风、育新人”主题活动,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